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有意申请早稻田大学的学生,可具体咨询国际合作部交流项目办公室。
【意义】
早稻田大学与中国有着长期而友好的学术交流的历史,早在1905年就曾成立清国留学生部接受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一百多年来,早大毕业的中国留学生们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早稻田大学正在加快国际化的步伐,目前已是日本接待留学生最多的大学,而在校的外国留学生当中,有一半左右是来自中国的学生。为了培养更多杰出的中国留学生,早稻田大学愿意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支持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积极地接收这批优秀的学生,并负担他们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等部分费用。希望他们在我校完成学业,归国后能为亚洲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做出贡献。
【招生研究生院】
政治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院,文学研究生院,商学研究生院,理工科研究生院(基干理工研究生院,创造理工研究生院,先进理工研究生院),教育学研究生院,人间科学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研究生院,运动科学研究生院,亚洲太平洋研究生院,国际信息通信研究生院,日语教育研究生院,信息生产系统研究生院,环境能源研究生院
原则上以上15所研究生院都接受参加本项目的学生。2008年9月的招生,因时间原因将从部分研究生院开始。可以接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的具体院系明细将在2008年1月中旬另行通知。
【招生名额】
全校每年最多100名左右。
【入学时间】
2008年9月 (2009年以后每年4月或9月)
【报考资格及手续】
<报考资格>
■博士研究生(接收期限:36个月(3年))
・ 中国政府指定大学的在校生,由该大学推荐并且是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计划获得者
・ 拥有中国的大学硕士学位或者是相当于硕士学位者。相关专业必须对口并已经完成报考博士课程所需的有关基础学习。
■外国人特别研究员〈进修生〉接收期限:6-12个月(半年-1年))
・ 中国政府指定大学的在校生,由该大学推荐并且是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计划获得者
・以外国人特别研究员〈进修生〉的身份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课程的进修人员须具有和普通报考博士研究生同等资格。
<外语要求>
通过早稻田大学留学中心代为受理报名的研究生院(政治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生院,文学研究生院,商学研究生院,理工科研究生院(基干理工研究生院,创造理工研究生院,先进理工研究生院),教育学研究生院,人间科学研究生院,社会科学研究生院,运动科学研究生院)对日语,TOEFL考试的规定,请参照下述网站
自主受理报名的研究生院(亚洲太平洋研究生院,国际信息通信研究生院,日语教育研究生院,信息生产系统研究生院,环境能源研究生院)对日语,英语考试成绩的规定,请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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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
外国人特别进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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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英语 |
日语 |
英语 |
亚洲太平洋研究生院 |
日语能力考试1级 |
TOEFL成绩 |
没有规定 |
国际情报通信研究生院 |
没有规定 |
日语教育研究生院 |
没有规定,如有成绩单可提交作为参考 |
情报生产系统研究生院 |
没有规定,如有成绩单可提交作为参考 |
环境能源研究生院 |
没有规定 |
<报名资料>
通过早稻田大学留学中心代为受理报名的研究生院(详见上述),以早稻田大学留学中心规定的申请资料为标准。申请资料可由下述网站下载。
留学中心的有关资料请参阅早稻田大学留学中心网站
自主受理报名的研究生院(详见上述)以各自规定的申请资料为标准。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申请资料可从下列网址下载,无相关链接的请用英文或日文致函联系人信箱索取申请资料。
<报名手续>
申请通过留学中心代为受理报名有关研究生院的学生,请将我校指定的一套入学申请资料以及所属大学出具的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候选人的证明寄至留学中心,留学中心审查后,委托各研究生院接收(委托各研究生院颁发非正式承诺信(※1))。各研究生院将根据留学中心收到的报考申请,按照规定举行入学考试(颁发非正式承诺信的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学生。录取结果通报留学中心。由留学中心将录取情况通知学生本人。
报考非留学中心受理而直接由各个院系接收报名的研究生院的学生,须向各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该院规定的申请资料以及本人所属大学出具的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相关证明。各研究生院向留学中心通报中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情况和考试结果。录取结果(非正式承诺信)不经留学中心由各个院系直接通知学生本人。
<学杂费及宿舍>
本项目免交博士研究生的入学金,学费等(学费、教学设备使用费、演习费〈研讨课费用〉、日语补习费、实验费),免交进修生的入学金、听课费、研究指导费、日语补习费。
免交报名费。
学生的生活费及往返机票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我校没有设置学生宿舍,学生在日本学习期间自行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课程及学位】
■ 博士研究生
<学位> 博士
培养专业研究人员,使其能够在相关专业领域进行独立的研究活动,或者培养其从事高度专业的工作所需的高水平的研究能力,以及作为专业学科基础的渊博的学识。
毕业的条件是: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三年以上,在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后,通过博士论文审查及考试合格。
■ 外国人特别研究员〈进修生〉
<学位> 无
进修内容为参加本校博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博士课程的进修生(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可接受研究生院博士课程导师的研究指导。
【日程表预案 (2008年9月开学)】
日期 |
中国方面 |
早稻田大学方面 |
2008年1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早大的接受计划通知各派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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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给学生入学申请资料一套或者考生可从网站下载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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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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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入学申请资料(包括留学基金委的奖学金证明)的最后截止日(本截止日前必须寄达) |
2008年1月28日~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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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院进行选拔,考核 |
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 |
被录取的学生将早稻田大学的非正式承诺信提交本人所在的国内大学,并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申请 |
早稻田大学留学中心(不经留学中心由各个院系)将指导教授署名、盖章的非正式承诺信邮寄给学生本人(2008年2月29日止) |
2008年3月25日 |
各派人单位将拟派遣学生的资料提交给国家基金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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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后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
该学生将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证明和办理签证所需的资料邮寄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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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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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田大学前往日本入国管理局代理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 |
2008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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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入学手续的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邮寄给学生本人(预计) |
※1.该非正式承诺信是替代录取通知书,由早大提供的录取意向性文件。但是,该承诺信是以最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作为前提的有条件的承诺。